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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是否需要偵查機關出具解除手續(xù)才能執(zhí)行被查封、扣押、凍結的財產(chǎn)?
發(fā)表時間:2023-01-06 10:27
人民法院執(zhí)行中可以直接裁定處置,無需偵查機關出具解除手續(xù),但裁定查明事實部分應當載明偵查機關查封、扣押、凍結的案號、時間、期限等相關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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